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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河北淘汰时间确定

2023-12-16 08:14 来源:来今网 点击:

“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河北淘汰时间确定

7月13日,河北省召开《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两个月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介绍,数据显示,京津冀三地机动车保有量近3000万辆,其中河北省保有量约1700万辆,居全国前列。

河北省各地机动车排放量占当地污染源比例大约在15%—32%,河北境内每年在途重型柴油货车约1.3亿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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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对超标车罚款286.9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检查排放检验机构2184个次,沧州、邢台、邯郸等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排放检验机构处罚126.44万余元。

目前全省549家排放检验机构均已实现排放检验全过程监控、检验全过程公开。

上半年,全省路检路查累计检查车辆81.34万辆次,处罚超标车辆1.43万辆次,罚款286.9万元。

现状:重点用车单位调整用车结构

《条例》公布后,全省共统计公布重点用车单位2679家,日使用国三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约2.4万辆次,使用国四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约4.8万辆次,占总使用车辆的44%。

以一家公司日使用车辆100辆次为例,如果全部使用国三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每年要比全部使用国五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多排放氮氧化物18.2吨,多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一家一般规模的陶瓷企业年排放量。

为此,河北省积极指导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引导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重点用车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调整用车结构,目前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及新能源车辆使用占比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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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力争年底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清零”

下半年,河北省将加快推进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目前正在制定淘汰实施方案,力争今年底实现基本淘汰“清零”。

从11月1日起,在河北省全面开展重型汽车新车注册、登记前的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检查;年底前,完成在用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联网任务目标等。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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