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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他到底做了什么?被判死刑都算轻的

2023-12-07 16:12 来源:来今网 点击:

日本首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他到底做了什么?被判死刑都算轻的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等到7、8年之后,我出狱之后,你们一定要给我举行隆重的party欢迎我。”

这是福田孝行给自己的朋友写信时提及的。

“被告福田孝行自幼失去了母亲,他的母亲是自杀身亡,因此福田孝行自幼极为渴望母爱,由于对于母亲的渴望,使得福田孝行遇到受害者时,情不自禁的接近受害者,并造成受害者的死亡。

他起初的目的不是想要侵犯受害者,而是希望自己能够获得从未获得过的母爱。

这是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对福田孝行入民宅强奸受害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辩护。

保护施暴者,受害者枉死

2000年3月22日,在日本的山口地方法院判处了一则强奸杀人案,因当时施暴者福田孝行并没有成年,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且有悔意,无视检方对其判处死刑的要求,判处其终身监禁。

日本的终身监禁与其他国家的终身监禁有所不同,在日本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牢狱之灾后就能够出狱。

福田孝行也深知这一点,正因为这样福田孝行在听到法院对自己的审判之后,立刻给自己的朋友写信,希望他能够在7、8年之后,为自己举行盛大的晚会,庆祝自己的回归

受害者的家属木村洋也深知这一点,为了不让自己的妻女枉死,让施暴者福田孝行得到其应有的惩罚,木村洋与检方选择上诉,但是并没有改变二审的审判结果。

2002年3月14日,二审的结果出来了,与一审的结果完全相同,法院方面认为福田孝行仍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因此二审维持一审的审判。

对此木村洋的内心极为愤慨,法院对于福田孝行的审判很明显是在偏袒福田孝行,自己的妻子和女儿被福田孝行杀害,他却不用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几年之后其又可以生活在阳光之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却无法重生。

有所悔意,从轻判决

而法院方面并没有考虑木村洋妻女的情况,而多考虑福田孝行的情况,甚至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不同意木村洋将妻女的遗像带入法庭。

认为木村洋将妻女的遗像带入法庭可能会增加福田孝行这个所谓的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影响其之后的发展。

这样的理由何其荒唐,福田孝行都敢杀人,仅两张遗像就能够增加其心理负担吗?

更何况引起福田孝行的心理负担不是一件好事吗?若其杀人之后,没有心理负担,那受害者岂不是枉死。

听到法官的预览之后,木村洋极为气愤,他带妻女的遗像是希望妻女能够看到施暴者被判处死刑的场面,让她们亲眼看到伤害她们的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最终在木村洋的强烈要求之下,法官允许木村洋带着遗像进入法庭,但是需要用黑布遮住。

为了能够尽快开庭,木村洋同意法官的说法。

但是木村洋在进入法庭的那一刻就傻眼了,法庭是一个极为严肃的地方,出席法庭都要衣着整齐,但是一旁的施暴者却穿着拖鞋进入了法庭。而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的法官并没有严格要求福田孝行。

一旁的福田孝行不仅穿着拖鞋,表情还极为不屑,这样的福田孝行让木村洋更为气愤,其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

福田孝行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便自己杀了人,自己也不会受到过重的惩罚。

再加上自己有极为强大的律师队伍,胜利一定会属于自己。

律师看到如此不屑的福田孝行后,轻轻地推了一下他,福田孝行想起了出庭前律师的交代。“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情。”在说这句话之前,福田孝行向木村洋鞠了一躬。

对此木村洋极为不屑,杀了人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过去了,那么杀人的成本太低了。

然而就是这一句对不起,让法官认为其已经有悔意了,所以对其从轻审判,然而福田孝行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律师的提示下说的,而且从他的话语之中,根本没有听出悔意,只有机械的几个字。

木村洋在听到一审法官因这句话,而将其判处无期徒刑时心凉了半截,木村洋是一个恪守法律之人,从未怀疑过法律的公正性。

但是这次法律的审判,让他有一个“既然法律不为民众伸张正义,那我就通过自己的方式惩戒凶手。”的想法。

而对方律师在听到一审的判决之后,对着木村洋的方向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仿佛这一切都在其掌握之中。

面对满不在乎的福田孝行、挑衅的对方律师、不公的法律,木村洋愤怒值达到了极点。

在结束后的记者会中,其再也无法压制自己的情绪,更是直言对司法系统非常失望。

“司法系统原来保护的不是受害者的权益,其保护的是施暴者的权益,其重视施暴者的人权,受害者的人权却无法得到保障,若司法如此审判,还不如把施暴者放出了,我自己亲手杀了他。

面对如此判决的司法系统,木村洋想要通过自己的方式为妻女报仇。

木村洋的采访视频以及一审的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就在日本引起了轩然大波。

本身日本的法律就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法院对于福田孝行杀人案的处理结果,使得民众更为气愤。

日本的刑法对于施暴者确实比较宽容,其刑法规定,故意杀人者不仅不需要判处死刑,还可以根据情况从轻判决,故意杀人犯大都只判十几年。

在他的刑法之中故意杀人罪需要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

翻阅日本的司法系统,故意杀人犯若只杀了一个人,就判处其1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最多不超过20年。这样来看的话,在日本杀人的代价极低。

更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司法判决与实际执行也有一定的区别。

以死刑判决为例,据悉日本每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均在个位数,最多的时候仅15人。可想而知,在日本违法犯罪的成本有多么低。

坚持上诉,正义到来

木村洋极为痛恨日本的法律,但是他仍希望通过法律为自己的妻女讨回公道。因此其不断地上诉,最终等到了正义的到来。

处理本案的检察官一直陪伴在木村洋的身旁,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他也非常气愤,“我也有年幼的女儿,我很难想象有福田孝行这样狠心的人,也难以理解司法的审判结果。”

“你一定要上诉,一旦屈服,很有可能就会变成此后法官判案的基准。

我一定会控诉到底,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方面的改革而努力吧。”

在检察官的支持之下,木村洋坚持上诉,由于此案获得了极高的社会关注,使得本就对司法不满意的日本民众,更加气愤。

在木村洋的努力之下,确实推动了日本的司法改革。相关方面明确表示日本司法存在问题,之后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改进日本司法。

虽然推动了司法改革,但是想要为自己的妻女讨回公道,木村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院之所以认为福田孝行可以从轻处罚,正是因为其未成年以及有所悔意。

为了能够扭转法官的看法,木村洋开始搜集其没有悔意的证据。

事实证明,木村洋不仅没有悔意,反而极为不屑。

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不仅出现了开头的话语,还称:“一只公狗在路上走路,刚好碰到了一只母狗,这只母狗极为可爱,公狗就骑上了母狗,这样的行为难倒有罪吗?”

木村洋方面拿出这个证据之后,对方二十一位律师均无法争辩,本身他们就是走怀柔路线。宣称在杀害受害者之后也有了悔意。但是从现在的证据来看,其确实没有悔意。

在为福田孝行辩护的过程之中,辩方律师宣称,其之所以强奸受害者是因为其渴望母爱,而之所以将精子送到被人体内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受害者起死回生,并不是侮辱遗体。

更为关键的是木村洋的女儿夕夏之所以会逝世,也是手误的缘故,夕夏一直哭泣,本身福田孝行希望夕夏停止哭泣,为了哄她,福田孝行在其脖子上绑了一个蝴蝶结,不料却因为用力过大使得夕夏失去了呼吸。

在辩方律师看来,福田孝行所有的行为均是有情可原的,他并不是故意杀人,检察官方面所陈述的问题是错误,福田孝行只是一个未成年人,并不是一个恶魔。

当时的福田孝行已经18岁,但是日本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是20岁,对方律师就抓住了这一点。

然而辩方律师却忘记事情的真相。

1999年4月14日晚木村洋回到家中时,没有发现妻女的踪迹,而后开始到处寻找妻女的踪迹,最后在之中发现僵硬且半裸露妻子的尸体,仍然没有找到女儿的踪迹。

此时的木村洋选择报警,警察很快就到达木村洋的家中,而后帮助其寻找女儿,发现其女儿也已死亡,并且用塑胶袋包着。

经过警察的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福田孝行,将其捉拿归案。

而后据他交代自己是伪装成检查水管的工人进入了木村洋的家中。

当时他是想侵犯受害者的,但是受到受害者的反抗,而后其就杀死了受害者,在其没有了呼吸之后,将她的手脚以及口鼻用胶带粘住。

而后侵犯她的尸体。女儿夕夏看到妈妈被坏人欺压后,挣扎着想要找妈妈,看到不停哭泣的夕夏,福田孝行起了杀心,将其抱起之后摔向地面,而后用绳索活活将女童勒死。

这是福田孝行在审讯时的自述,通过其伪装进入到木村洋的家中就能够明显地知道,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恶劣案件,因受害者反抗强烈为满足自己的兽欲而选择将受害者杀掉。

通过案件的起因以及之后检方找到的福田孝行给朋友写的信,就能够完全反驳辩方律师。

辩方律师看到检方拿出证据之后,内心极为慌张也没有了此前的盛气凌人。

辩方的二十一位律师输了,他们输掉的不仅是这个案子,更是他们拥护的“人权”

本身被告是由检方给请律师的,律师多是一、两位,家庭情况比较好的被告,可能会自己请律师,请一个强大的律师团。

但是福田孝行的家庭情况不好,也得到了一个强大的律师团,这二十一位律师都是免费为他辩护,只认为他们要维护他们认为的“人权”。

当然他们失败了,正义到来了,2008年4月22日,福田孝行被法院判处死刑,福田孝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却这个正义却迟到了9年之久。

在上诉的过程之中,福田孝行对于死刑有更深的理解,2002年他曾面对公众解释自己理解的死刑“它的意义在于,让犯罪者能够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够城市面对自己的错误,深度反省自己的错误,下定决心在之后的人生之中赎罪,做一些多于社会有价值的事情,他可能会成为一个极为努力的善人。

然而如今国家却要剥夺他从善的机会。”“死刑不是为了报复犯罪者,还是希望犯罪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做出改变。”

木村洋的言论一出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死刑的意义确实是这样的。福田孝行在被判处死刑之后,才真正有悔意,并写下了自己的忏悔书

不过即使被判死刑,福田孝行被执行死刑还是很困难的,现如今13年过去,福田孝行依然还活着。

依据日本的法律,死刑在判决后还要经过漫长的上诉程序,而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

但多数法务大臣会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并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从而拒签执行令,这也就导致日本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法律应该是一个约束手段,而不应该成为保护施暴者的途径,若法律经常保护施暴者,那么施暴者将越来越多。

施暴者增多,将会对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社会秩序将极为混乱,人们将失去正义,受害者有罪论将会一直存在,法律应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而不是施暴者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