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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农业税是建国七十多年来最大的惠农政策!

2024-08-24 06:53 来源:来今网 点击:

全面取消农业税是建国七十多年来最大的惠农政策!

改革开放三十多来,我国出台了大量的惠农助农政策,如良种补帖、农资补帖、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帖等,但要论影响力非全面取消农业税莫属,这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是前所未有的惠农举措!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2600多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资料显示,1953—2003年,国家累计征收农业税3945.66亿元,1950年农业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9%,1979年为5.5%,2005年降至0.05%,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渐下降。农业税的取消终结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2000多年的“皇粮国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国在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

◇快人一步,江苏农业税费改革历程!

全面取消农业税前江苏省积极探索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是“一调(调整农业税率)三取消(取消乡统筹、屠宰税和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说白了就是减费增税。

2002年税改后江苏农民田均负担94元,而当年稻麦两季生产亩均净收益仅为78元(人工费用计入成本),农业经营是亏本的,由于主要负担摊入田亩,纯农户户均上缴税费为109元,是所有农户类别中上缴最多、负担最重的,这与加强农业的基本方略相悖,特别是农业税收是农业乡镇运转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可能成为农民负担反弹、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基于这个考虑,江苏决定率先减征免征农业税收。

2003年江苏通过“统一税制、减并税目、降低税负”办法,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农业特产税。

2004年又调整农业税税率,全省农业税税率由7%统一调减为5%,并在宿迁市和苏南开展免征农业税试点,

2005年决定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先于全国一年取消了农业税,终结了历经两千多年以田亩为课税对象的古老税种,圆了农民“种田不纳粮”的梦想。